2021年5月7日,在公司财务部的努力下,机施公司成功收到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返还的增值税退税金额63万余元,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,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
根据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>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78号)的有关规定,机施公司销售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属于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》中的优惠项目。为进一步降低机施公司生产成本,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,深入研究退税政策,提前进行部署筹划,预留退税空间,加强过程管控,确保持续满足退税要求。2021年4月,进入申报期后,财务部主动对接新都区税务局,及时办理了资源综合利用三年期备案及增值税即征即退相关手续;2021年5月7日,成功收到2020年10月-2021年2月的增值税退税金额63万余元。


“减税降费”是国家降低企业税负、优化企业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财务部发挥自身专业优势,通过税务筹划实现降本增效,助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,对公司后续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。
供稿 / 财务部
排版 / 行政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