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山龙正沥青拌合基地鑫海设备迁建项目
招标公告
1.招标条件
1.1 本招标项目眉山龙正沥青拌合基地鑫海设备迁建项目项目,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机械化施工公司 ,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,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% ,招标人为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机械化施工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。
1.2 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。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。
2. 项目概况与基本要求
2.1招标内容:眉山龙正沥青拌合基地鑫海设备及铁拓热再生搬迁安装内容。
2.2搬迁要求:甲方设备拆迁前的设备情况,中标方在拆迁过程中对甲方设备必须进行必要的标识、标记与有效易损件合理保护,要做到拆迁安装后的设备与拆迁前相差无几,完好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九。
2.3安装调试要求:在安装地把设备全部按甲方要求安装、调试、技改完毕,达到甲方要求的设备使用情况。
2.4服务期限: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所有搬迁及安装、调试、技改工作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资格要求
3.1.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;
3.1.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。
2.1.3本次招标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(机电安装工程)资格
3.1.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3.2 其它要求: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 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8日上午10:00-12:00下午14:00-16:30(节假日不休息)在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。
4.2招标文件售价:人民币 150 元/份,招标文件售后不退,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,若有图纸等文件另行计费);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: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),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。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:详见招标文件
5.2 开标地点:详见招标文件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。
7. 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机械化施工公司
地 址: 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一段9号
联 系 人: 彭女士
联系电话:028-86935989
招标代理机构: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地 址: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
联 系 人:田女士
电 话:028-86722578
2018年6月30日